规范字是指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的汉字,即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简化字和未被整理简化的传承字。目前规范字的贯彻标准是根据2013年7月最新颁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以此为准),它是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是关系国家教育文化事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基础性规范,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而简化字仅仅是相对繁体字而言,只要相对于繁体字,笔画被减省、结构被简化,都可以称为简化字。简化字并不都是规范字,如已被弃用的第二批简化字、乱造的简体字等都不是规范字;规范字也并非都是简化字,如未被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口、山、水、木等字)并不能叫做简化字。